税务总局明确!付款方和实际购买方不一致,发票开给谁?!
2021-03-17 16:38:14
上一篇文章: 2021年3月起,会计收到这16种发票请立即退回!税局明确:不能报销!
下一篇文章: 全了!各大税种的计算公式,真的太实用了!
热文排行
Copyright © 2025 易过教育. All Rights Reserved.
鲁公网安备 37030302000580号
易过教育
联系人 :刘老师
联系电话:18256186598
联系Q Q:591243038
联系地址:浙江省海宁市高新技术开发区
网站介绍:易过教育-轻松玩转职业考试